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入户、过户(籍)机动车刑侦检验办理程序

来源:作者:刑警支队发布时间:2008年09月12日 浏览次数: 次 [字体: ]

一、 领取采集表。
  办理人根据检验类型,领取新车入户或旧车过户(籍)资料采集表。

  二、 拓印。
  将资料采集表交拓印组等候拓印,需拆卸零件或需升降台方能拓印的车辆,由拓印员带到维修车间拓印。自带拓印无效。

  三、 验证。
  1. 入户车辆。
  (1)私车。车主凭本人身份证正本及复印件、户口簿、车辆合格证、购车发票、预约卡和新车入户资料采集表等手续,到1、2号窗口验证。

  注:车主因特殊情况而不能前来办理,需要委托他人代办的,受委托人需凭委托书、车主身份证、户口薄及本人身份证逢每周三上午前来申请办理。

  2.过户(籍)车辆。
  (1)私车。原车主凭本人身份证正本及复印件、行驶证正本及复印件、预约卡和旧车过户资料采集表等手续,到1、2号窗口验证。

  注:原车主因特殊情况而不能前来办理,需要委托他人代办的,受委托人需凭委托书、车主身份证、户口薄及本人身份证逢每周三上午前来申请办理。

  (2)公车。原车主单位经办人凭本人身份证、单位代码证或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、单位证明、行驶证正本、预约卡和旧车过户资料采集表等手续,到1、2号窗口验证。

  四、 验车。
  办理人验证完毕后,到3号窗口等候叫名,由检验人员在车辆指定停放地点验车。

  五、 领取回执。
  办理人验车完毕后,到5号窗等候叫名,凭购车发票或车辆行驶证领取已刑侦检验回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