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信件查询
来信情况 | |||||
信件标题: | 清城区交警大队不作为 | ||||
来信人: | 曾** | 来信日期: | 2017-11-27 | 信件类型: | 局长信箱 |
信件内容 | 清城区峡江西路本明令禁止1.5吨以上货车通行,但多年以来大型货车24小时通行不止,已经多次向相关部门投诉,只见打官腔的假大空敷衍而从未见有任何作为。该路段贯穿世纪花城,云山诗意,万豪水晶弯,海伦春天多个大型住宅小区,大货车通行带来巨大噪音以及影响通行秩序,给民生带来恶劣影响。城区交警大队作为市公安局的属下单位,其有法不依罔顾民意的作风是否能引起贵局的重视?清远创文失败,类似城区交警大队的作风是否为不文明的典型?执法机关尚不文明,城市文明从何谈起? |
办理情况 | |
办理进度: | 处理单位:市公安局 处理时间:2017-12-07 处理状态: 处理完 |
答复内容: |
你好,感谢你的来信,现将你反映的情况答复如下: 经查,峡江西路已设有禁令标志牌,禁止大货车通行,但是仍不时有大货车在该路段行驶。为规范道路交通秩序,减少大货车交通噪声对广大市民生活环境的影响,城区交警大队小市中队将组织警力在峡江西路开展专项整治工作,严查大货车违反禁令标志驶入峡江西路的交通违法行为。 |